由本地知名移民律師柯蘭(Richard Kurland)發行的Lexbase移民通訊雜誌,根據資訊自由法取得的CBSA內部資料顯示,今年8月間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正在處理的遣返個案達15萬9923人。
其中超過半數,共8萬5669人正在等候難民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裁決結果,被列為不得強制遣返類別;1萬4832人因聯邦法院裁決或正進行遣返前風險評估,因此獲准暫緩執行遣返令。有4萬1576人被CBSA發出遣返令,隨時可執行遣返。
另有1萬7846人正在等待遣返前風險評估結果或旅行證件,隨時準備遣返,這些人士以中國籍為最大宗,共有2313人,其中3%為罪犯,其餘97%為申請難民遭拒者;排名第二為墨西哥籍,共有1976人,2%為罪犯,96%為難民申請遭拒;其次為印度及巴基斯坦人;美國排名第五,9%為罪犯,79%申請難民遭拒。
且不同個案的遣返成本相異頗大,從開車到邊境交付美國當局成本少於100元,到租用私人飛機,需醫護人員及警方戒護的50萬元不等。一般而言,如果無須派遣人員戒護,平均每人的遣返成本約1500元,但若須兩名戒護人員隨行,平均每人的遣返成本則高達1萬5000元。以2008年為例,排名前五的遣返國分別為墨西哥3811人、美國2465人、聖文生及格瑞納達311人、中國274人及牙買加246人。